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轉發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
內政辦發〔2023〕96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的若干措施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恢復和擴大消費措施的通知》(國辦函〔2023〕70號)精神,深入實施擴大內需戰略,激發有潛能的消費,擴大有效益的投資,形成消費和投資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結合自治區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穩定大宗消費
(一)優化汽車消費。優化機動車登記,推行“私家車登記持身份證全區通辦”等便民利民措施,推動各地區在二手車交易市場、經銷企業規范設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促進汽車更新消費,鼓勵以舊換新。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新(擴)建停車設施,深度挖掘城市潛在停車資源,提高現有停車設施利用率。加大汽車消費金融支持力度。推廣機械式立體停車場、停車樓建設。加快智慧車場建設。(自治區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內蒙古監管局等部門單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任務均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促進成品油消費。鼓勵成品油企業開展讓利活動,與汽車銷售企業開展新車、成品油跨界融合促銷。優化成品油零售經營審批流程和銷售網絡布局。開展成品油流通市場專項整治,依法依規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成品油的行為,嚴肅查處未取得相關許可從事成品油銷售、倉儲、運輸以及為偷逃成品油消費稅變名生產銷售成品油等違法違規行為。(自治區商務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應急管理廳、市場監管局、能源局,內蒙古稅務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釋放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繼續落實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鼓勵各地區多渠道解決資金,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新建居民小區配套機動車停車位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既有居民住宅小區要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增設停車位并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鼓勵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利用內部自用停車場建設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推動居民小區內的公共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居民電價,推動對執行工商業電價的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能源局、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蒙古稅務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合理確定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政策下限。鼓勵各地區采取貸款貼息、發放住房補貼以及與住房消費銜接的家裝消費券、家電消費券等措施,促進居民剛性和改善型住房消費。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基礎性制度,積極穩妥化解房地產風險。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穩步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充分利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加快老舊小區改造和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用好用足住房公積金,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開展“商貸+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商貸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及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進行自住住房改造。鼓勵各地區探索開展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住房公積金工作。繼續實施農村牧區危房改造,支持7度及以上抗震設防地區農村牧區房屋抗震改造,鼓勵同步開展農村牧區房屋節能改造和品質提升。(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家裝家居和電子產品消費。促進家庭裝修消費,鼓勵室內全智能裝配一體化。推廣智能家電、集成家電、功能化家具等產品。加快實施家電售后服務提升行動。開展家電以舊換新,加強廢舊家電回收。支持可穿戴設備、智能產品消費,打造電子產品消費應用新場景。(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生態環境廳、商務廳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擴大服務消費
(六)擴大餐飲服務消費。倡導健康餐飲消費,舉辦“尋味內蒙古”美食嘉年華活動,開展特色餐飲、名菜評選、技能大賽等美食主題活動。優化餐飲場所延長營業時間相關規定。培育“種養殖基地+中央廚房+冷鏈物流+餐飲門店”模式,挖掘預制菜市場潛力,加快推進預制菜基地建設。強化網上營銷監管,支持利用新媒體宣傳推廣特色餐飲。依托街道(鄉鎮)養老服務中心和社區養老服務站點,為老年人提供餐食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提供為老助餐服務。(自治區商務廳、民政廳、農牧廳、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豐富文旅消費。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彈性作息。圍繞傳統節日和旅游旺季,推出“相約草原”等文化和旅游活動。落實旅游專列、包機定制、游客招徠等專項獎勵政策。健全旅游基礎設施,強化智慧景區建設。鼓勵各地區加強景區聯動消費,推行市場化合作聯票模式。鼓勵生產、銷售企業與旅游景區合作,豐富文旅消費產品供給。推動夜間文旅消費規范創新發展,引導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游樂園等延長開放時間,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24小時生活圈”。打造沉浸式演藝新空間,重點培育建設文旅消費集聚區,推進旅游休閑街區建設。強化應急管理保障,做好旅游景區流量管理。(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游廳、應急管理廳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促進文娛體育會展消費。加快電視劇、網絡影視劇等立項審批,豐富演唱會、音樂節等活動供給,提升《千古馬頌》、《呼倫貝爾之戀》、《鄂爾多斯婚禮》等演藝項目品牌影響力。承辦、舉辦各類體育賽事活動,辦好第十四屆全國冬季運動會。實施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提升行動,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優化公共體育場所開放措施,鼓勵體育用品、餐飲等行業企業入駐,滿足群眾就近就便消費需求。大力發展智能體育裝備,提升科學健身智慧化水平。推進國家體育消費試點城市建設工作。加大對商品展銷會、博覽會等活動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外擺經濟、綠色商場創建。研究促進內蒙古老字號創新發展政策舉措,推進中華老字號示范創建,培育國貨“潮品”等新增長點,促進品牌品質消費。(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體育局、廣電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升健康服務消費。堅持中醫(蒙醫)西醫并重,建設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推動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增加高質量的中醫(蒙醫)醫療、養生保健、康復、健康旅游等服務。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完善互聯網診療收費政策,將符合要求的互聯網醫院納入醫保支付范圍。開發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生活照護、康養療養等服務和產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和發放老年人消費補貼等方式,適度引導老年人體驗、購買專業服務和輔具用品,推動老年用品進產業園區、商場、機構、社區。(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民政廳、醫保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促進農村牧區消費
(十)開展綠色產品下鄉。加大綠色智能家電宣傳推廣力度,持續開展家電以舊換新、綠色智能家電下鄉等促銷活動,鼓勵按照產品能效、水效等予以差異化政策支持。持續推進農村牧區清潔取暖。深入開展綠色建材下鄉活動,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工作,暢通綠色建材市場供應渠道。(自治區商務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能源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完善農村電子商務和快遞物流配送體系。發展農村牧區直播電商,推動電商平臺和企業豐富面向農村牧區的產品和服務供給。完善旗縣(市、區)、蘇木鄉鎮、嘎查村三級快遞物流配送體系,支持建設旗縣級集散分撥中心和共配中心、蘇木鄉鎮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嘎查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點。引導旗縣級供銷合作社試點推進“互聯網+第四方物流”集配模式,建設縣域標準化供銷集配中心。推進呼和浩特市、通遼市、巴彥淖爾市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布局建設,推動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等承載城市列入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自治區商務廳、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供銷合作聯社,內蒙古郵政管理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推動特色產品進城。深入推進農牧業生產和農畜產品“三品一標”,開發具有鮮明地域特點、民族特色、鄉土特征的產品產業,發展農村牧區電子商務和訂單農業,拓寬特色農畜產品上行通道。培育認證綠色有機、名特優新農產品,組織認證企業參加全國綠色食品博覽會等產銷對接會。引導線上線下各類平臺持續加大消費幫扶力度,開設專館專區專柜促進脫貧地區特色產品順暢銷售,運用好脫貧地區農副產品網絡銷售平臺(“832”平臺),組織脫貧地區供應商入駐。(自治區農牧廳、商務廳、鄉村振興局、供銷合作聯社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大力發展鄉村旅游。開展國家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試點建設工作。持續培育文化和旅游資源富集、具有典型帶動和示范引領作用的鄉村旅游重點村鎮。培育發布一批等級旅游民宿,推動等級民宿與旅游景區、農副產品加工、餐飲服務、休閑養生、文創、研學、康養等相關產業深度融合,打造“民宿+景區”、“民宿+文化”、“民宿+設施觀光農業”等休閑鄉村旅游模式。(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農牧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鄉村振興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拓展新型消費
(十四)發展數字消費。持續推動傳統網絡基礎設施升級,加快推進物聯網等新型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數字經濟領域重點研發和成果轉化計劃項目,支持各類創新主體開展關鍵技術研究。支持發展網紅經濟、社交電商等智能營銷新業態。開展“數字供銷”試點工作,打造“數字鄉村”綜合服務平臺。整合傳統零售和渠道電商資源,推廣智能便利店、自助售貨機等新零售模式。加快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支持傳統外貿企業轉型發展跨境電商。(自治區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供銷合作聯社,內蒙古通信管理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廣綠色消費。深入開展節能宣傳周、創新開展資源節約等系列生態文明宣教活動。健全節能低碳和綠色制造標準體系,持續實施綠色制造推進工程,建立完善綠色制造名單制度。推廣應用綠色纖維制備、節能印染、廢舊纖維循環利用等裝備和技術,提高綠色纖維使用比例,提供更多綠色低碳服裝。開展綠色出行創建行動,推進國家“綠色出行示范城市”和“公交都市”創建工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交通運輸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消費設施
(十六)加快培育多層級消費中心。加強城市商業體系建設,發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優先配齊家政、郵政快遞、維修等基本保障類業態,發展文化、康養、健身等品質提升類業態。持續深化呼和浩特市等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積極培育區域消費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費中心。組織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等參評消費品工業“三品”戰略示范城市。推動多種類型的“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指導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等做好全國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試點工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民政廳、商務廳、衛生健康委、供銷合作聯社,內蒙古郵政管理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著力補齊消費基礎設施短板。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補齊消費設施短板,特別是醫療、旅游等公共服務設施,推進消費新場景、新業態、新熱點建設。結合推進城市更新,強化存量片區改造與支持消費新場景發展的硬件功能銜接。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推動重點商貿街巷改造升級,建設蘇木鄉鎮商貿中心、集貿市場和農村牧區新型便民商店。到2025年,建成以縣域為中心、蘇木鄉鎮為重點、嘎查村為基礎的縣域商業網絡體系,有條件的蘇木鄉鎮實現商貿中心、農村牧區便利商店全覆蓋。(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完善消費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政策。實施消費促進專項投資政策,支持消費基礎設施建設、設備更新改造和關鍵生產線改造升級,及時遴選推薦符合條件的消費基礎設施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支持各地區保障消費基礎設施建設合理用地需求。編制和修改盟市、旗縣(市、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優化公共空間和公共服務功能,明確醫療、康養、文體、社區商業等服務設施和公共開敞空間的配置標準和布局要求。允許企業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改變用地結構和性質、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嚴格按照文明城市規范要求和所在地臨時建設、規劃管理相關規定,在建設用地上搭建臨時簡易建筑,拓展消費新場景。(自治區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自然資源廳、商務廳、文化和旅游廳、衛生健康委,內蒙古證監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優化消費環境
(十九)加強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按市場化方式,加強對文化旅游、體育健康、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等領域的綜合金融支持力度。加強消費信貸用途和流向監管,規范創新金融服務和產品。加強金融消費者教育宣傳,提高消費者風險防范意識和風險識別能力。加強征信體系建設,合理優化小額消費信貸和信用卡利率、還款期限、授信額度。(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內蒙古監管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推動就業增收。圍繞“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月”等系列公共就業服務活動,為農村牧區勞動力和用工單位搭建供需平臺。加大勞務品牌建設力度,多渠道促進農村牧區勞動力跨地域轉移就業,提升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穩定和擴大農村牧區勞動力就業增收。深入實施“技能內蒙古行動”,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能力。引導企業建立健全各類生產要素由市場決定報酬的機制,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和工資關系,調節勞動力市場價格。(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強化消費保障。各地區要研究制定“商家讓利、政府補貼”常態化激勵措施,組織開展惠民讓利促消費活動,提振居民消費信心;研究制定支持實體店和網絡電商發展措施,壯大消費供應主體,擴大市場有效供給。鼓勵各地區與蘇寧、京東等電商企業加強合作,支持電商企業在自治區開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建立本地結算平臺。開展放心消費行動,依法打擊假冒偽劣行為,營造放心消費環境。(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有關部門要發揮好現有部門間協作機制作用,強化協同聯動,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督促落實,綜合施策釋放消費潛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和擴大。各盟市要壓實屬地責任,完善工作機制,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組織實施,切實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來源: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