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出臺先進制造業集群認定管理辦法
記者從自治區工信廳獲悉,為了加快提升集群發展質量和競爭力,推動制造業從量的擴張轉向質的提升,促進產業邁向價值鏈中高端,構建集群梯次培育發展體系,培育和發展一批主導產業突出、科技含量高、公共服務配套完善、市場競爭力強的先進制造業集群,自治區工信廳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先進制造業集群認定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所稱先進制造業集群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基于先進技術、工藝和產業領域,擁有若干產業高端、技術先進、布局合理和協作緊密的制造業企業及科研院所、集群發展促進組織等關聯機構,通過協同創新與相互合作形成的產業組織形態,形成具有產業規模、創新能力、先進制造能力、發展生態、治理能力、競爭優勢的集群。
按照《管理辦法》,認定為自治區先進制造業集群需滿足產業集聚度高、產業規模效益突出、協同創新能力較強、數字化程度穩步提升、產業綠色發展強勁、產業發展生態良好等基本條件。自治區工信廳組織開展自治區先進制造業集群認定工作,先進制造業集群所在盟市工信局對集群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和實地核實,將符合要求的集群推薦上報至自治區工信廳。自治區工信廳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盟市推薦的先進制造業集群進行評審,必要時實地核查,擇優確定自治區先進制造業集群名單。
在集群管理方面,《管理辦法》指出,自治區工信廳應加強政策引導,利用自治區重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集群內技術創新、數字化轉型、綠色化發展等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給予支持,促進自治區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
來源:內蒙古日報